根据中央文明办[2008]11号和内文明办发[2008]14号通知精神,经市文明办考核筛选和市文明委审定,形成下列拟推荐名单。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将拟推荐申报晋升的候选村镇、单位予以公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来访、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从公示之日起向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反映。对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调查的证明人及其他有关线索。
公示办公室设在市委机关办公楼518和526房间。反映有关文明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问题的请拨打电话5129518,电子邮箱:cbg_xcb@yahoo.com.cn。反映有关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先进村镇问题的请拨打电话5129526,电子邮箱:btxy@sina.com。
公示时间:2008年7月4日至7月10日。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星期六、日休息)。
公示名单:
一、拟推荐全国文明村镇名单:
1、包头市土右旗苏波盖乡美岱桥村
2、包头市达茂旗希拉穆仁镇
二、拟推荐全国创建工作先进村镇名单:
1、包头市九原区兴胜镇三道沙河村
2、包头市土右旗美岱召镇沙图沟村
3、包头市达茂旗石宝镇腮吾素村
4、包头市昆区甲尔坝新村
三、拟推荐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1、包头供电局
2、包头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包头市建设委员会
4、包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5、包头市房产管理局
四、拟推荐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1、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
2、包头市蒙医中医医院
3、包商银行
4、核工业二○八大队
5、包头第二热电厂
6、包头市国税局
7、包头市九原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8、包头市殡仪馆
9、包头第一热电厂
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08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