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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社区开展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系列活动的通知  
 


市四区及高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规范并深化文明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使我市在今年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中取得优异成效,根据2008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在城市社区中开展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争创“三好”
“三好”,即活动开展好、环境和设施好、精神风貌好。
活动内容:科教、文体、法律、卫生、综治、道德六进社区活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流动党员组织活动;民主建设与民主管理;综合治理;市民教育活动;社区文体活动;科普活动;文明家庭、和谐社区等创建活动。
环境和设施包括:环境整洁优美,无乱摆乱放、乱扔乱倒、乱写乱贴、乱搭乱建、乱吊乱挂等现象;有技防、人防、消防设施,并符合安全要求;有每万人总面积不少于500㎡的多功能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有市民学校、党员活动室;每3-10万居民至少有一个卫生服务中心;有社区宣传栏(橱窗)。
精神风貌主要表现在: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社区和谐;居民讲文明、有礼貌、无陋习;社区人际关系祥和,居民生活文明健康、积极向上。
(二)确保“三有”
“三有”,即有组织机构、有规章制度、有档案资料。
组织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业主委员会;治安领导小组;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规章制度: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民主决策和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市民教育制度;文化活动及场所管理制度。
档案资料:法制宣传教育资料;民主建设与管理规划;选民参与直选资料;居委会、居民代表共商大事记录;市民教育资料;文体活动记载;科普活动记载;六进社区活动记载;文明家庭创建、家庭美德建设资料;和谐社区创评资料;调解社区矛盾记录;党员、党组织活动记载;治安、消防巡防值班记录;宣传栏等宣传内容。
(三)实现“五高”
“五高”的内容是:居民对卫生服务中心满意率高(80%以上);市民对创建工作支持率高(80%以上);市民对家庭美德知晓率高(80%以上);法制宣传教育普及率高(80%以上);文明家庭比例高(80%以上)。
二、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从3月份开始至年底结束,大约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4月份):安排部署、组织发动阶段。本阶段主要组织发动各街办、居委会干部认真学习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面把握街道、社区在创文明城市中所承担的各项指标任务,并按承担的指标任务查找问题与不足,为下一阶段活动开展做准备。
第二阶段(5-8月份):组织实施阶段。各街道、社区及有关部门,根据指标任务和本次活动内容要求,建章立制、健全组织、整治环境、完善设施、开展活动,建档归档,各项活动有序进行。
第三阶段(9-10月份):考核迎检阶段。对照创城指标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迎接文明城市考核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第四阶段(11-12月份):总结、命名、表彰阶段。对本次活动进行总结,将成绩突出的社区命名为市级文明社区,并进行表彰。
三、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在社区开展争创“三好”、确保“三有”、实现“五高”系列活动,是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的深化,是今年我市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的需要。抓好此项活动,有利于居民生活环境的改善和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利于人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领导。
2、大力宣传,广泛参与。本次活动内容多,涉及面广,特别需要人人参与。各城区、有关部门、单位要大力宣传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广泛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单位要带头参与,并与结对共建社区结合进行。第二届魅力社区评选、第三批绿色社区的创评、文明家庭的创评、六进社区等活动,都要与本次活动结合进行。街道党工委、居委会要在大力宣传、广泛动员的基础上,组织居民普遍参与活动,确保此项活动深入到户,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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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4-21 下午 03:27:10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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