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迎庆党的十七大召开和自治区成立60周年为契机,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在提高公民素质、城乡文明程度、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可喜成效,涌现出一大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的深入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厂等61个单位命名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包商银行高新区支行等54个单位为市级文明单位,同时,撤销已不符合标准的青山区赵家营小学等11个单位的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对因单位撤并或自动放弃的包头市防疫站等12个单位,取消其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市委、市政府希望被命名的市级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继续保持高昂的创建热情,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为2008年我市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同时希望被撤销荣誉称号的单位认真查找差距,加大整改力度,争取早日回到市级文明单位行列。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文明单位、文明单位标兵为榜样,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战略,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做出积极贡献。
附:1、2007年度晋升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名单
2、2007年度晋升市级文明单位名单
中共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人民政府
2008年3月25日
附一:
2007年度晋升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名单
(共60个)
稀土高新区:(共5个)
1、包头市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2、包头市农职业高级中学
3、包头市环卫产业公司机械化清扫站
4、包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
5、包头市环卫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昆区:(共15个)
1、包头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2、内蒙古自治区第五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厂
4、包钢集团第三职工医院
5、包头市房产开发建设管理处
6、包头市家欣物业有限公司
7、包商银行乌兰支行
8、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昆都仑区分局
9、包头医学院
10、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