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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旗县区文明办、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联,稀土高新区党群部,中央、内蒙驻包各大企业文明办、工会、团委、妇联:
    今年9月20日是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实施六周年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为集中展示《纲要》颁布以来公民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和参与道德建设,促进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进一步深化“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活动,唱响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主旋律,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的风尚,努力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评选道德模范活动。现将《关于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方案》要求,认真组织推荐、严格审核把关,把本地区、本单位和本部门涌现出来的道德模范选拔出来、推荐上来,并务必于10月20日前将有关材料报送至市文明办城市创建处(市委大楼518室)。

附: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方案
          
                 包头市文明办    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

                 包头市总工会   共青团包头市委员会

                 包头市妇联

                                                     2007年9月17日

主题词:评选推荐  道德模范  通知
  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9月18日印发
 (共印80份)

                          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方案
 
    为充分展示广大公民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精神风貌,切实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促和谐的文明风尚,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包头市文明办、中共包头市直属机关工委、包头市总工会、共青团包头市委、包头市妇联决定在第五个“公民道德宣传日”(2007年9月20日)开展评选全市道德模范活动。现就我市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道德典型,在全市形成学习、宣传道德先进和争做道德模范的热潮,为实现科学发展、富民强市战略,全面构建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评选推荐内容
    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我市社会生活实际,评选推荐全市道德模范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五大类。
三、评选推荐标准
    评选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凡从2001年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方面表现突出,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的我市公民,可评选推荐为全市道德模范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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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9-30 下午 02:33:5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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