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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市开展共铸“诚信包头”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旗县区、稀土高新区,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央、自治区驻包各单位:
    为了在我市大力倡导和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进一步引导人们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根据《包头市2007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精神,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共铸“诚信包头”创建活动。现将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1、创建活动的内容
    各旗县区要通过市民学校、家长学校、各社区居委会等阵地,大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市民从不说谎话、不作弊、不欺骗、不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基本行为规范做起,努力在社会做诚信公民,在单位做诚信职工,在家庭做诚信成员。在市民中开展争做“诚实守信”好公民评选活动。在窗口行业中,以培育行业文明新风为主线,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诚信缺失、道德失范问题入手,以共铸诚信活动为载体,开展“文明行业”、“文明示范窗口”创建活动。在全市企业、工商业中,广泛开展十大“诚实守信”企业、市场(商场),十大民营诚信企业、个体工商户,十大诚信产品评选活动;开展“协调劳动关系,创造和谐企业活动”;开展“信得过单位、信得过职工”争创活动。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在党政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中,广泛深入地开展“执政为民、诚信服务”,“诚信执法、文明执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创建文明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树立政府机关党委勤政、务实、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增强社会公信力。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广泛开展以共铸“诚信包头”为主题的一系列创建活动。按照一定的评选标准和要求,围绕“诚实守信”道德规范,冠以不同的名称,开展评选表彰。
2、活动要求
(1)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要利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系统的宣传阵地和各类宣传媒体,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宣传开展共铸“诚信包头”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借助于新颖活泼的载体,精心组织,让广大市民、职工参与到活动中来。
(2)评选公正公平。在广泛开展活动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公正公平地评选出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
(3)典型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诚实守信的单位和个人的感人事迹。市文明办也将在《文明包头》、《包头日报?精神文明版》等媒体上进行宣传。全市上下形成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4)材料报送。各地区、各部门、单位把开展共铸“诚信包头”创建活动过程形成的一系列资料,报送市文明办。


                                                   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6月13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7-30 下午 03:54:3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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