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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各级宣传部门要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加强对“博爱一日捐”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刊登活动倡议书、公告募捐地点及联系方式。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博爱一日捐”宣传活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扩大公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始终保持募捐活动的浓厚氛围,在募捐活动结束同时将本单位(包括横幅、宣传图张贴等)宣传照片上交市“募捐办” (三)各级税务部门对企业等社会力量的捐款要按照国家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红十字事业捐赠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0]30号)的有关规定,享受计算所得税优惠政策。 (四)各级红十字会要认真做好募捐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主动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劝募和服务工作。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捐款接收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募捐专账,严格履行募捐程序和手续,管好、用好募捐善款;审计部门要对募捐活动和募捐款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让捐赠者放心,让群众满意。
包头市“博爱一日捐”大型公益募捐活动办公室 地点:包头市稀土高新区民族东路20号 热线电话:5175536 515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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