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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包头市2007年“博爱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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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单位,有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驻包部队: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包头市2007年“博爱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包头市2007年“博爱一日捐”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作为政府人道救助领域助手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的有关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各级红十字会,从2006年开始自每年5月8日“世界红十字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博爱一日捐”大型公益募捐活动,广泛吸纳社会慈善资金,积极开展救灾和社会救助活动。 四月二十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博爱一日捐”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四月二十五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又召开了全区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动员和安排部署。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任亚平参加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搞好我市今年的“博爱一日捐”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继承中华民族团结互助、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弘扬红十字“人道、博爱、奉献”精神,广泛宣传和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扎实有效地开展“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通过“博爱一日捐”活动,广辟社会资源,筹集慈善资金,建立常态社会募捐救助机制,为需要帮助困难群众提供帮助,为维护我市的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和经济跨越发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博爱一日捐”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以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包头市 “博爱一日捐”大型公益募捐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云文霞 包头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邵文祥 包头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李 孝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志铁 市精神文明办副主任 张天平 市直属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 丁鹏程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安润生 市工商联会长 吕成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芳 市国税局副局长 高文德 市审计局副局长 周茂森 包钢集团副董事长 刘来喜 北重集团副总经理 王德荣 一机集团工会主席 刘 云 包铝集团副总经理 迟新立 核工业二0二厂副厂长 包头市“博爱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红十字会: 主 任:丁鹏程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副主任:李庆科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三、募捐范围、方式和活动主题 今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的范围为全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驻军部队,武警部队,中直、区直企事业单位及各类型企业的所有在编干部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捐款数额按照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部队的所有在编干部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收入;民营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捐出企业一天的利润的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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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6-9 上午 08:35:1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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