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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市头文明办关于印发《包头市文明单位结对共建和谐社区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旗县区文明办、各文明单位:
    根据中央文明委、自治区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通知精神及2007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经市文明办研究决定,从2007年6月开始,在全市逐步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共建和谐社区活动。现将《包头市文明单位结对共建和谐社区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包头市文明单位结对共建和谐社区活动方案

    社区是城市的基本单位,建设和谐社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为加大我市和谐社区建设力度,更好地发挥文明单位在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包头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中央文明委、自治区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通知精神及2007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包头为目标,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着力解决居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利益问题,努力在融洽人际关系、树立文明风尚、推动同创共建、促进社区和谐等方面取得实效,为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与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活动内容
    1、积极参与社区服务,不断提高社区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2、参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努力形成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各类专项公益性服务设施相配套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为居民群众提供便捷的生活服务和顺畅的沟通平台。
    3、参与社区环境建设。大力开展爱国卫生、市容环境、城市绿化、环境保护等法规、规章宣传教育,引导职工和居民自觉守法。组织职工参与社区环境卫生治理与绿化美化活动,营造爱绿、护绿、造绿氛围。
    4、深入社区了解居民,贴近群众,尽力帮助居民群众解决脏、乱、差和急、难、愁等反映强烈的利益问题;协助社区推进科学规范的物业管理。
    5、参与特色社区创建活动。各单位根据自身和社区特点,与社区同创共建诸如学习型社区、服务型社区、节约型社区、和谐社区、绿色社区等各具特色的社区。
    6、参与“四进社区”、“六进社区”活动。各单位既可参与全国开展的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也可参与自治区组织开展的科教、文体、法律、卫生、道德、治安(警务)“六进社区”活动,还可根据各自单位特点和业务性质,开展诸如“理论进社区、服务进社区、绿色(环保)进社区、文明礼仪进社区”等多种内容的进社区活动。
    三、工作安排
    文明单位结对共建和谐社区活动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从2007年6月开始至2008年6月。这一阶段属试点阶段,即从市四区、开发区中选出若干个社区开展结对共建活动。
    第二步:试点工作取得成功之后,从2008年7月开始全面推行文明单位结对共建社区活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把结对共建和谐社区融入到本单位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之中。各文明单位要充分认识与社区结对共建的重要意义,充分运用同创共建这一活动载体,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投身和谐社区建设。要把结对共建与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我市正在开展的“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等重点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把承担的共建任务融入到各自的业务工作中来。共建单位要主动与所驻社区联系,制定共建活动方案,明确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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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6-25 上午 10:19:56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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