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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遏制城市规划区违章建筑的紧急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了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有关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促进城市建设事业健康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城市规划区内各类违章建筑进行集中整治,坚决遏制违章建设愈演愈烈的势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遏制城市规划区违章建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改造规模不断扩大,综合服务功能渐趋完善,承载能力显著提升,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群众从中得到了巨大实惠。但是,部分单位、个人无视城市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法律法规,顶风抢建、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的问题较为突出,特别是近一个时期,在我市规划区范围内新建道路两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规划拆迁区等重点区域,这一现象更趋严重,既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城建重点项目的顺利实施,也增大了拆迁改造成本,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同时引发了诸多社会矛盾,成为新的不安定、不和谐因素。因此,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强有力措施,坚决遏制城市规划区各类违章建筑。
    二、加大工作力度,保证遏制城市规划区违章建筑工作顺利进行
    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要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统一性和严肃性,按照“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坚持防堵结合、标本兼治,通过组织集中拆除、落实违章建筑拆除不予补偿等措施,营造整治违章建筑的高压态势。
   (一)加大宣传力度。市四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和市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部门要采取与新闻媒体结合、组织集中活动等多种形式,宣传城市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有关政策法规、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等规定以及坚决遏制违章建筑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要面向社会,要进入社区、现场,深入到居民群众中,既形成声势,又具有针对性。要通过设置宣传栏、组织宣传车队、印发宣传资料、制作版面等形式,形成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要重点在市区主次干道、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规划拆迁区进行宣传,对拆除违章建筑活动及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报道,使城市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深入人心,让广大居民懂法、守法,增强依法建设的法制观念。
   (二)强化执法管理。市规划局要加强城市规划区规划监察工作,依法对违章建筑进行巡查、处置,对违章建设行为进行处罚;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城市规划区土地规划、利用和管理,对规划区乱占、滥用土地以及非法交易土地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查处;市建委要强化建设市场监管,对不办理法定手续、擅自开工的建设项目进行严厉查处,同时要加大城建监察力度,对乱搭乱建的各类棚亭、建(构)筑物进行整治,并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拆除;市房管局要对破墙开店、擅自更改房屋结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同时,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部门对规划区违章建筑要准确认定,为拆除违章建筑提供依据。
   (三)加强属地管理。市四区政府、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近期要对城市规划区各自辖区违章建筑逐一进行排查,摸清底数,掌握每处建筑的详细情况,并建档立案;发现在建的违章建筑,必须严令停工。对以前乱搭乱建形成的房屋或其他建筑,要书面通知当事人不得出租生产、办公,并采取督促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协助有关部门强制拆除等手段,消除安全隐患。要切实加强各自辖区内居(村)民建房的日常监管,特别对正在进行或即将进行拆迁改造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要实行“条块”结合的日巡查制度,对拉运建筑材料的进入车辆严格盘查,严控乱搭乱建现象。同时,积极协助规划、国土、建设、房产等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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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4-29 上午 09:44:43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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