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提要 > 正文  

包头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纲要  
 
  2.大力褒扬文明市民。按照时代性、先进性和真实性的要求,面向基层、面向大众、面向生活,体现广大群众意愿,注重典型的推广价值,坚持每年开展全市道德模范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和集体等评选表彰活动。从2008年起每年评选一批道德模范和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包头日报社、电视台、电台)
  3.加大各类文明创建活动力度。把文明创建活动延伸到各类所有制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窗口行业、党政机关、执法部门和社会区域。加强特色社区创建,不断丰富特色社区创建的内涵和外延,把文明社区、绿色社区、魅力社区、和谐社区及楼门客厅化创建进一步推向深入。继续开展“六进社区”活动,变“进”社区为“驻”社区,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发动群众、组织群众,推动文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健全和完善文明家庭、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城区创建的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使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成效和覆盖面不断扩大。广泛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慈善一日捐、义务献血活动,开展提升旅游文明素质等活动,推动形成新一轮精神文明建设热潮,着力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牵头单位: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团市委、市妇联、市工商联)
4.广泛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以“北疆文明大通道”创建为载体,结合自治区星级文明城乡系列竞赛活动,推进城市文明向镇村延伸辐射。紧紧围绕“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培育广大农牧民的道德观念、法制观念、生态观念、健康观念。完善体现社会主义乡风文明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帮助农牧民群众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各种旧风俗、旧习惯。深入开展“文明新风进万家”等各类文明新风创建活动,教育农牧民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组织开展“北疆文明大通道”示范村、星级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努力营造社会主义乡风文明。“十一五”期间重点推进100个文明新村建设。(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综治办、市计生委、市妇联)
5.推动城乡文明共建工作。建立健全以城带乡、城乡共建机制,扎实推进文明单位结对共建工作,组织好区域共建、工农共建、村企共建、村校共建和军民共建等活动,切实帮助农牧民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级以上文明单位、文明行业都要开展多种形式的结对共建活动,逐步推广直至全部覆盖。推进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倡导和鼓励各级艺术表演团体、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电影公司、新华书店等文化单位为农牧民群众送戏、送书、送电影、送科技文化知识,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农牧局、市科技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
6.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和扩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把迎接文明城市再评选作为进一步提高城市品位、市民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的过程,动员和促进社会各方面力量推动城市文明建设。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2007版)的新要求,围绕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市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建设和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严格落实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营造同创共建、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全力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确保我市全国文明城市的荣誉称号。(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各责任部门)
  (六)社会诚信建设工程
1.营造社会诚信氛围。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培养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推动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形成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氛围。以“共建诚信城市,争做诚信市民”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诚信宣传和教育活动。学校要把培养学生的诚实守信品质作为重要教学内容,制定诚信道德教育计划并认真加以实施。相关机构要按照统一的规范标准,组织开展面向机关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诚信知识讲座及专业岗位培训,落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各项措施,提高企业经营管理者依法管理、合法经营、诚信守约的意识。新闻媒体开辟社会诚信监督栏目,公开曝光失信、缺信行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贸局、市教育局、工商局、包头日报社、电视台、电台)

本新闻共6页,当前在第5页  1  2  3  4  5  6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3-31 下午 05:53:01 点击次数:



  上一篇:2008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