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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纲要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委会精神,深入实施《包头市精神文明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进一步提高我市城乡整体文明程度和市民综合素质,巩固和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扎实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市” 战略,加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特制订《包头市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纲要》(以下简称《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用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鼓舞斗志,用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风尚,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积极培育“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包头精神,扎实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为主要内容的道德实践活动,使“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时代理念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市民的思想道德境界、科学文化素养、法律法规意识、身心健康水平显著提高,文明城市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得到巩固和扩大,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社会氛围和人文环境,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的新包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协调发展。以人为主体,遵循人的思想和行动的客观规律,从满足人的全面发展需求出发,把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之中,从而转化为内在的自觉行动,全面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市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围绕大局,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和谐新包头这个大局,充分发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对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作用。按照“三贴近”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关注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因地制宜,提出教育、引导和提高的具体方法和步骤,制定相应的措施、方案,激发广大市民自我教育、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政策引导,制度保障。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通过媒体宣传、典型示范、社会监督、行政管理等各种手段,从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等细节抓起,渐进深入,逐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坚持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相结合,建立健全各种法规制度,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机关部门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形成全社会协同配合、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
分类指导,创新载体。根据不同地区、不同阶段、不同人群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活动,既要继承和发扬在长期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方法,又要积极适应新环境、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内容、形式、方法,着重在提高城乡居民,特别是在未成年人、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素质上取得新突破,从而增强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的实效性和整体性。
二、主要内容和任务
从2008年开始,在全市城乡大力实施提高市民文明素质行动的六大工程。
(一)思想道德建设工程
1.积极培养昂扬向上的时代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题,高扬时代精神主旋律,继续精心培育和塑造富有时代特征、民族和地方特色的现代包头精神和各旗县区精神,引导和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不断解放思想,增强敢于创新的意识,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以迎奥运和迎接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为切入点,充分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形成热潮,收到实效。市属新闻媒体开辟专栏、专题,积极宣传各地区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包头日报社、电视台、电台)
2.努力陶冶高尚的社会主义情操。利用国际性节日、革命纪念日、民间传统节日和重大历史事件、历史人物纪念日等,举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庆祝、纪念和宣传教育活动,培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国情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增强对祖国、民族、家乡的热爱,增强对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改革开放事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信念。各有关责任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能作出年度工作安排。(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包头日报社、电视台、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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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3-31 下午 05:53:0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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