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提要 > 正文  

包头市文明办关于文明单位带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知  
  各文明单位:
    为了巩固和发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不断改善我市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状况,创造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市委、市政府把今年确定为“城市建设管理年”,同时市政府又印发了《包头市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切实推进“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是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需要,是以优异成绩迎接2008年中央文明办对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的需要。市文明委要求全市文明单位要带头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目的意义
在全市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是落实精神文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意识和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在全市创造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对外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为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再评选奠定坚实基础的客观需要。各文明单位一定要认识到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重大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带头落实好“门前三包”责任制。
二、 明确任务
“门前三包”的内容是包环境卫生、包市容秩序、包设施完好,其内容和标准见包府发[2007]11号通知中《包头市全面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实施方案》,具体要求是:
(一)包环境卫生:
1、清扫保洁。保持本单位责任区卫生整洁,清除废弃物、积水、污物、痰迹等,对乱泼乱倒、乱扔乱丢的行为,及时制止和举报。在责任地段的地面、花坛内外、树木周围,无垃圾、杂物、废土堆积和污水横流等现象。硬化地面要保持清洁,不得有油污现象。搞好单位外墙立面的卫生,定期进行清洗,保持干净。                       
2、冬季清理积雪、积冰。冬季降雪后,沿街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统一要求,及时清除责任区内的积雪。出现积冰后要及时清除,做到责任区内无积冰。
(二)包市容秩序:
1、无“六乱”(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贴、乱挂)现象。及时制止和举报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不得在墙面及电杆、果皮箱、行道树及其他公共部位张贴、喷涂、刻画标语和广告等,不得在电杆、路灯杆、行道树上吊挂杂物和晾晒衣物。沿路建筑物立面整洁、美观,及时粉刷、清洗建(构)筑物上的“野广告”。
2、不得店外经营。
3、加强环境噪声管理。单位门前所产生的噪声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扰民。
4、自行车、汽车按规定位置停放整齐。各单位要对门前停车场地内的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及时疏导进出车辆,按划定的停车位停放。
(三)包设施完好:
1、在自身各类设施方面:临街单位要做好所属的建筑物外立面、围墙、围栏、牌匾、灯饰、橱窗等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各自的门面招牌必须每天保持清晰整洁,无明显陈旧或破损。
2、在市政基础设施方面:不得毁坏或擅自改动、迁移市政公用设施以及擅自挖掘、占用人行道,不得私自设置下放侧石和设置坡道,不得破坏和私自更换硬化地面和人行便道路面。
3、在园林绿化设施方面:不得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不得破坏和私自接用绿化浇灌供水设施,不得在草坪、花坛里堆放杂物和停放车辆,不得往树坑里倾倒垃圾,对占用或污染绿地、损坏花草树木和园林绿化附属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举报。
4、在环卫设施方面:不得将果皮箱当作垃圾箱大量向内倾倒垃圾,不得往果皮箱里投放燃烧的物质,引起燃烧造成果皮箱损毁的要照价赔偿,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门前三包”的责任范围前后以建筑物立面、围墙围栏至城市道路侧石为界,左右以通道或隔墙的中心线为界。具体到每个单位的责任范围,以各区城建部门划分为准。
三、 落实措施
(一)加强领导。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各文明单位要成立落实“门前三包”责任领导小组,并根据责任范围和任务要求制订贯彻实施方案,把任务分解到科室,明确责任人,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6-22 下午 05:17:51 点击次数:



  上一篇:市委要求加大管理力度形成严管氛围
  下一篇:没有了